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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数据处理政策

1. 一般规定

本《个人数据处理政策》根据 2006 年 7 月 27 日第 152-FZ 号联邦法律《个人数据法》(以下简称“个人数据法”)的要求制定,并规定个人数据的处理程序以及 Ivan Sergeevich Mikhailov(以下简称“运营方”)为保障个人数据安全所采取的措施。

1.1. 运营方将个人数据处理过程中尊重个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包括保护隐私以及个人和家庭秘密的权利,视为其活动中最重要的目标和必要条件。

1.2. 本《运营方个人数据处理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适用于运营方可能获取的有关 https://coreycolmey.com 网站访问者的全部信息。

2. 本政策中使用的主要术语

2.1. 个人数据自动处理:使用计算机技术处理个人数据。

2.2. 个人数据封锁:暂时停止处理个人数据,但为核实个人数据而必须进行处理的情况除外。

2.3. 网站:由图形和信息资料、计算机程序以及数据库组成的集合,可通过互联网网络地址 https://coreycolmey.com 访问。

2.4. 个人数据信息系统:数据库中所包含的个人数据,以及用于处理这些数据的信息技术和技术手段的集合。

2.5. 个人数据去标识化:经过相关操作后,在不使用附加信息的情况下,无法确定个人数据属于某一特定用户或其他个人数据主体。

2.6. 个人数据处理:使用自动化工具或不使用自动化工具对个人数据实施的任何行为(操作)或一系列行为(操作),包括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核实(更新、修改)、提取、使用、传输(传播、提供、开放访问)、去标识化、封锁、删除和销毁个人数据。

2.7. 运营方:单独或与其他主体共同组织和/或实施个人数据处理,并确定个人数据处理目的、待处理个人数据的构成以及对个人数据实施的行为(操作)的国家机关、地方自治机关、法人或自然人。

2.8. 个人数据:与 https://coreycolmey.com 网站已识别或可识别用户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任何信息。

2.9. 个人数据主体允许传播的个人数据:个人数据主体按照个人数据法规定的程序,对允许传播的个人数据处理给予同意,从而允许不特定数量人员访问的个人数据(以下简称“允许传播的个人数据”)。

2.10. 用户:https://coreycolmey.com 网站的任何访问者。

2.11. 提供个人数据:旨在向特定人员或特定范围人员披露个人数据的行为。

2.12. 传播个人数据:旨在向不特定范围人员披露个人数据(传输个人数据),或使不特定数量人员能够了解个人数据的任何行为,包括在媒体中发布个人数据、将其置于信息和通信网络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提供个人数据访问权限。

2.13. 个人数据跨境传输:将个人数据传输至外国领土,提供给外国国家机关、外国自然人或外国法人。

2.14. 销毁个人数据:实施相关操作后,个人数据被不可逆地销毁,使个人数据信息系统中个人数据的内容无法恢复,和/或销毁载有个人数据的实体介质。

3. 运营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1. 运营方有权:

  • 从个人数据主体处获得真实信息和/或包含个人数据的文件;
  • 如果个人数据主体撤回个人数据处理同意或提交停止处理个人数据的请求,在存在个人数据法规定的依据时,运营方可在未经个人数据主体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个人数据;
  • 在个人数据法或其他联邦法律未另有规定的情况下,自主确定为履行个人数据法及据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义务所必要且充分的措施范围和清单。

3.2. 运营方有义务:

  • 根据个人数据主体的请求,向其提供与其个人数据处理有关的信息;
  • 按照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个人数据处理;
  • 按照个人数据法的要求,回复个人数据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请求和问询;
  • 根据保护个人数据主体权利的主管机关要求,在收到相关请求之日起 10 日内提供必要信息;
  • 发布本《个人数据处理政策》,或以其他方式确保公众可以不受限制地访问本政策;
  • 采取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保护个人数据免受非法或意外访问、销毁、更改、封锁、复制、提供、传播,以及其他与个人数据有关的非法行为;
  • 按照个人数据法规定的程序和情形停止传输(传播、提供、开放访问)个人数据,停止处理并销毁个人数据;
  • 履行个人数据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4. 个人数据主体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4.1. 个人数据主体有权:

  • 除联邦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获取与其个人数据处理有关的信息。运营方应以易于理解的形式向个人数据主体提供相关信息,并且除非存在披露相关个人数据的合法依据,否则不得包含其他个人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信息清单和获取程序由个人数据法规定;
  • 如果个人数据不完整、已过时、不准确、通过非法方式获取或对于所声明的处理目的并非必要,有权要求运营方予以核实、封锁或销毁,并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保护其权利;
  • 对于以在市场上推广商品、工程和服务为目的的个人数据处理,有权要求事先取得同意;
  • 撤回个人数据处理同意,并提交停止处理个人数据的请求;
  • 对于运营方在处理其个人数据时的非法行为或不作为,有权向保护个人数据主体权利的主管机关或法院提出申诉;
  • 行使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4.2. 个人数据主体有义务:

  • 向运营方提供关于其本人的真实信息;
  • 将其个人数据的任何核实(更新或修改)情况通知运营方。

4.3. 向运营方提供本人虚假信息,或未经另一个人数据主体同意提供其信息的人员,应依照俄罗斯联邦法律承担责任。

5. 个人数据处理原则

5.1. 个人数据应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处理。

5.2. 个人数据处理仅限于实现具体、事先确定并且合法的目的。不得以与收集个人数据目的不相符的方式处理个人数据。

5.3. 不得合并用于彼此不相容目的而处理个人数据的数据库。

5.4. 只能处理符合其处理目的的个人数据。

5.5. 所处理个人数据的内容和范围应与声明的处理目的相符。不得相对于声明的处理目的过度处理个人数据。

5.6. 处理个人数据时,应确保数据准确、充分,并在必要时确保其相对于处理目的保持最新。运营方采取必要措施和/或确保采取相关措施,以删除或核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数据。

5.7. 个人数据应以能够识别个人数据主体的形式保存,保存期限不得超过实现个人数据处理目的所需的期限,除非联邦法律或个人数据主体作为一方、受益人或保证人的合同规定了保存期限。在实现处理目的或不再需要实现该目的时,应销毁或去标识化所处理的个人数据,除非联邦法律另有规定。

6. 个人数据处理目的

处理目的: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向用户提供信息

个人数据

哲学信念

法律依据

2006 年 7 月 27 日第 149-FZ 号联邦法律《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保护法》

个人数据处理类型

个人数据传输

7. 个人数据处理条件

7.1. 在个人数据主体同意处理其个人数据的情况下处理个人数据。

7.2. 为实现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或法律规定的目的,以及履行俄罗斯联邦法律赋予运营方的职能、权限和义务,有必要处理个人数据。

7.3. 为司法审判,或执行依据俄罗斯联邦执行程序相关法律应予执行的法院裁判、其他机关或官员的决定,有必要处理个人数据。

7.4. 为履行个人数据主体作为一方、受益人或保证人的合同,以及根据个人数据主体的倡议订立合同,或订立个人数据主体将作为受益人或保证人的合同,有必要处理个人数据。

7.5. 为行使运营方或第三方的权利和合法利益,或实现具有社会意义的目的,有必要处理个人数据,但前提是不得侵犯个人数据主体的权利和自由。

7.6. 对个人数据主体本人或应其要求向不特定数量人员开放访问的个人数据进行处理(以下简称“公开可访问的个人数据”)。

7.7. 对根据联邦法律应当公开或强制披露的个人数据进行处理。

8. 个人数据收集、存储、传输及其他处理程序

运营方通过实施为全面遵守现行个人数据保护法律要求所必要的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保障所处理个人数据的安全。

8.1. 运营方保障个人数据安全,并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个人数据。

8.2. 除为遵守现行法律的情形,或个人数据主体同意运营方为履行民事合同义务而将数据传输给第三方的情形外,用户个人数据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被传输给第三方。

8.3. 如发现个人数据不准确,用户可向运营方电子邮箱 support-games@coreycolmey.com 发送主题为“更新个人数据”的通知,自行更新相关数据。

8.4. 个人数据处理期限以实现收集个人数据的目的为准,除非合同或现行法律规定其他期限。

用户可随时向 support-games@coreycolmey.com 发送主题为“撤回个人数据处理同意”的电子邮件通知,撤回其个人数据处理同意。

8.5. 由第三方服务(包括支付系统、通信服务和其他服务提供商)收集的全部信息,由相关主体(运营方)按照其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存储及处理。个人数据主体和/或上述文件。运营方不对第三方(包括本条所述服务提供商)的行为承担责任。

8.6. 对于个人数据主体针对允许传播的个人数据所设置的传输限制(提供访问权限除外),以及处理或处理条件限制(获取访问权限除外),在为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国家、社会或其他公共利益处理个人数据时不适用。

8.7. 运营方在处理个人数据时确保其保密性。

8.8. 运营方以能够识别个人数据主体的形式保存个人数据,保存期限不超过实现个人数据处理目的所需的期限,除非联邦法律或个人数据主体作为一方、受益人或保证人的合同规定保存期限。

8.9. 在实现个人数据处理目的、个人数据主体同意期限届满、个人数据主体撤回同意或提出停止处理个人数据请求,以及发现非法处理个人数据的情况下,可终止个人数据处理。

9. 运营方对所获取个人数据实施的操作清单

9.1. 运营方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核实(更新、修改)、提取、使用、传输(传播、提供、开放访问)、去标识化、封锁、删除并销毁个人数据。

9.2. 运营方使用自动化方式处理个人数据,并可能通过信息和通信网络接收和/或传输所获取的信息,或在不进行此类接收和/或传输的情况下进行处理。

10. 个人数据跨境传输

10.1. 在开展涉及个人数据跨境传输的活动之前,运营方必须通知保护个人数据主体权利的主管机关其实施个人数据跨境传输的意图(该通知应与拟处理个人数据的通知分开提交)。

10.2. 在提交上述通知之前,运营方必须从拟向其跨境传输个人数据的外国国家机关、外国自然人或外国法人处获得相关信息。

11. 个人数据保密

除非联邦法律另有规定,运营方及其他获得个人数据访问权限的人员不得在未经个人数据主体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披露或传播个人数据。

12. 最终条款

12.1. 用户如对其个人数据处理有任何疑问,可通过电子邮箱 support-games@coreycolmey.com 联系运营方获取说明。

12.2. 本文件将反映运营方个人数据处理政策的任何变化。本政策无限期有效,直至由新版本替代。

12.3. 本政策当前版本可在互联网 https://coreycolmey.com/privacy/ 免费查阅。